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 “十四五”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稿)》及《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相关制度,结合教师研修实际,特面向现在编在岗教师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员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线上学习(个人自主研修):
1. 学习方式:
(1)以教育部组织的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寒假2024年寒假和暑假教师研修专题培训为主要内容
(2)3-11月,进入学校研修平台完成至少10学时的思政师德素养课程专题学习
(3)其他个人自主线上研修、读书活动等
2. 要求:
(1) 每位教师按规定完成相应内容的学习。
(2) 寒假和暑假研修完成后提交研修合格证书;
(3) 思政课程线上学习完成后提交一份300-500字的研修心得;
(4) 个人研修提交研修成果,系部审核备案;
二、 集中研修学习
1. 学习内容安排:详见2024年度集中培训安排表(见附件1)
2. 研修方式:
围绕教师思政、信息化、专业布局与规划、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科研和产融融合素养能力提升等组织开展专家专题线下讲座,每次2个小时左右。
3.研修要求:
(1) 完成讲座听课
(2) 讲座结束即时完成培训评价(见附件3)
(3) 讲座结束后3天内完成线上培训心得100-300字
4.技术支持:
培训评价数据分析汇总,学员心得收集整理,培训专报整理,培训专家信息库建设等。
三、 序列培养教师交流展示活动
1.活动内容安排:详见2024年度集中培训安排表(见附件1)
2.活动形式
本活动主要为序列培养教师专题活动,全年拟安排集团/校名师工作坊成果阶段工作展示交流1次(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及名师培育序列教师)、骨干教师研修坊交流活动1次(各级骨干及骨干培育序列教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交流1次(专业学科带头人)、专业群人才需求预测发布活动或学科发展动态学术报告(专业带头人、名师及培育系列)
专题活动由培养序列教师自主报名,策划组织实施,实施内容及成果纳入序列教师培养考核。
3.活动要求
(1)由所属院系部(部门)组织策划,具体由序列培训教师制定活动方案并开展实施;
(2)活动参与对象:
专业带头人、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及培育系列专题活动:所有学院及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骨干教师研修坊交流活:相关院系部或教研组教师,根据活动内容具体确定,原则上不少于20人;
(3)视活动安排情况邀请学院领导和校外专家参与指导评价;
(4)活动原则上以线下方式组织开展;
(5)活动相关资料由主持活动的序列培养教师自行保管,作为培养成果纳入考核范围。
4. 技术支持:考勤,活动录制、技术支持、培训成果资源建设整理等。
四、 院系部(部门)研修活动
1. 活动内容安排:院系部(部门)围绕专业发展、部门年度重点工作、
推进、岗位知识与能力提升等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培训、交流实践活动等。
2.活动形式:由院系部(部门)结合专业(学科)、岗位实际,可通过培训、调研、研讨、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
3.活动要求:
(1)由院系部(部门)根据《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稿)》组织策划,教工部备案;
(2)院系部(部门)组织开展研修活动,原则上面向本部门教师,体现研修专业性和精准性,研修对象每次不少于20人;
(3)研修结束后完成研修小结和成果提交;
五、校级企业实践
1.内容安排:院系部(部门)组织教师在校内实训实践中心或相关企业参与专业有关的岗位实践,学习“四新”知识,提升专业技能,参与技术创新与改造等。
2.实践形式:专业教师跟岗或顶岗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专职思政课教师开展实践锻炼。
3.实践要求:
(1)院系部(部门)根据《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校级企业实践项目策划、过程实施和结果考核;
(2)原则上每个实践项目累计时长不低于一周;
(3)校级实践项目实施前需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实施过程中需做好
实践记录,实施完成后需将实践结果向教工部提交备案。
六、研修时间、研修对象,考核要求及学分记载:
1. 研修时间:线上学习由教师自主安排研修时间。集中研修及序列
培养教师展示交流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每月月末的周五下午,详见2024年度集中培训安排表(见附件1),如遇特殊情况调整另行通知。系部(部门)研修原则上以系部(部门)研修计划为准。校级企业实践应以寒暑假安排为主,如因研修需要安排在工作日原则上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2. 研修对象:学院全体在岗在编专任教师,大型专家讲座或研修
活动南湖中职专任教师同步参训。
3.考核要求及学分记载:根据《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稿)》规定,教师研修期间应自觉遵守相关研修要求及主动参与研修学习,根据《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相关规定,对完成研修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教师记录相应研修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