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选2022-2024学年度虹教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
学科培训基地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方案
2022年9月以来,我区教育人才梯队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多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2023年有多人获评“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等。为进一步充实虹教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的力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区域教育发展的需要和教育人才发展现状,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特制定“增选2022-2024学年度虹教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学科培训基地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方案。
一、增选范围
申报范围:在虹口教育系统内任职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优秀教师(特级教师不受此年龄限制)。
二、条件要求
(一)本次增选申报的基本条件
2022年6月至今,获得下列突出成绩之一:
(1)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2)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3)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科研成果(排位前3名)评比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一、二等奖;
(4)出版与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专著;
(5)担任市级教材编写、修订、审核工作;
(6)被聘为大学的客座教授;
(7)其他与学科相关的突出成绩或工作成效;
(8)引进的高端教师。
(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申报要求
1.区学科带头人的申报要求
(1)有较先进的学科思想,明确的个人学科研究方向,在学科领域有明显特色,在区内、校内需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2)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组织、培养、指导骨干教师进行教学、教改、课题研究,在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指导力和影响力。
(3)学历本科及以上,职称为高级教师(教学成效突出的教师,可以破格)。
2.区骨干教师的申报要求
(1)有较好的学科修养和明显的教学特色,教育教学有一定成效,在区域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2)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组织、培养、指导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进行教学、教改、课题研究,在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指导力、影响力。
(3)学历本科及以上,职称为中级及以上(教学成效突出的教师,可以破格)。
(三)学科培训基地主持人的认定
1.拥有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
2.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课程教学、教师培训或教育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或有特色成绩。
3.经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注:根据公示的上海市特级教师名单进行认定,无需申报。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推荐程序
1.自愿申报:教师本人填写《增选2022-2024学年度虹教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成员申报表》(见附件2),交学校梯队工作小组,并提交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学校推荐:学校填报《增选2022-2024学年度虹教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成员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稿盖公章交师训室,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
类型 |
提交材料 |
电子稿 |
1.申报对象的《增选2022-2024学年度虹教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成员申报表》 |
2.学校填报的《增选2022-2024学年度虹教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成员推荐表》 |
纸质稿 |
1.申报对象的申报表(表中须有申报对象个人签名,每人一式两份) |
2.申报对象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
3.学校填报的推荐表 |
3.专家评审:专家根据梯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定,初定进入梯队序列的预备人员名单;
4.领导小组审定:梯队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进入梯队序列的入选人员名单;
5.公示执行:入选人员名单在数字虹教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后正式获得相应称号。
(二)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3月12日 |
增选通知上数字虹教网 |
人事科、梯队工作小组 |
3月13日-3月26日 |
自愿申报、学校推荐 |
申报教师、各学校 |
3月27日-4月8日 |
收审材料、汇总 |
梯队工作小组 |
4月9日-4月16日 |
聘请专家评审 |
梯队工作小组 |
4月17日-4月24日 |
工作小组汇总 |
人事科、梯队工作小组 |
4月25日-5月10日 |
领导小组审定 |
梯队领导小组、人事科 |
5月13日-5月17日 |
数字虹教网公示5个工作日 |
人事科、梯队工作小组 |
6月 |
新增入选人员进入团队学习 |
梯队工作小组 |
(三)相关说明
1.申报称号的选择:在申报称号时,申报人根据自身专业情况与申报要求,选择一个称号申报。
2.经公示通过后,正式获得相应称号的人员,按照梯队相应称号的工作要求、待遇执行。
3.公示通过后,入选梯队人员需按梯队要求进入团队学习。
4.入选梯队人员的个人专项激励从公示通过后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个人专项激励标准按梯队相同称号人员的标准执行。
5.基地的工作经费,按现行标准执行。
虹教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 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