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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16    作者:     来源: 后保处    点击: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制度:

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食堂各楼层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食堂设备要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3、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健康证上岗。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食堂经营方定时对食堂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4、对食堂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学校后勤保卫处、医务室或工会不定期督查;二是在各食堂负责人组织下进行互相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

5、对学校整改要求不达标或属地市场监管所发出的整改要求未完成前需停业整顿。